一定义
电子货币机构是持有发行电子货币或电子货币许可证的法人。只有特定国家的主管监管机构才能为此类活动颁发许可证。
例如,马耳他是一个在电子商务方面有着坚实定位的国家,负责颁发此类许可证的授权机构是马耳他金融服务管理局 (MFSA:Malta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立陶宛的监管金融监管机构是立陶宛银行。
在欧盟,所有颁发电子货币机构许可证的机构都需遵守第2009/110/EC号指令。该指令是电子货币发行的法律基础
二 从广义上讲,受欧盟监管的 EMI 可以提供以下服务:
- 电子货币的发行、分销或退款
- 用电子货币进行交易的支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从支付账户提取现金
2.向第三方转移资金
3.汇款
4.支付卡,包括客户从卡中取出现金和将现金存入支付卡
5.提供账户信息
三 EMI 不提供的服务:
- 银行账户,因为它们无法接收存款;
- 存款担保,即高达 100,000 欧元的客户资金不会受欧洲存款保险计划的保护;
- 无国界的支付交易执行,即汇款可能受某些司法管辖区和特定货币的约束。
尽管有这些限制,电子货币机构仍在增加。尤其是欧盟,掀起了一阵电子货币热潮,电子货币机构和电子货币交易量都在激增。截至2022年,欧洲有558家电子货币机构在运营。其中英国电子货币机构最多的国家,立陶宛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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