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不力被罚款875.4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三项违法行为,被罚款875.4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拉卡拉主要违规行为有: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时任副总裁吴某对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9.68万元。
此外,京文投(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盛世恒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滥用人民币图样行政许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和1万元。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严格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相关要求等十一条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3.2万元。
李某朝(时任行长助理)对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以罚款4.1万元。徐某(时任行长助理)对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严格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相关要求,故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朱某沂(时任前惠普信贷事业部技术总经理、现平台金融事业部总裁),对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未按规定对异议进行书面回复、异议处理超期,处以罚款2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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