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斯克银行因反洗钱失败被罚20亿美元
总部位于丹麦的全球金融机构丹斯克银行 (Danske Bank) 周二认罪并与美国司法部(DoJ)、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丹麦国家安全局(SCU)达成决议,同意没收20亿美元以了结美国对丹斯克银行欺诈美国银行的调查。
根据SCU的决议,丹斯克银行已经同意接受对违反丹麦反洗钱法和丹麦金融商业法的罚款和没收,应向美国和丹麦当局支付的总金额为20.6亿美元(约153亿丹麦克朗–准备金后的对冲),由没收、罚款、交出和充公组成。应付给当局的金额如下:
美国司法部(DoJo):12.09亿美元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1.786 亿美元
丹麦国家安全局(SCU):47.49亿丹麦克朗(约6.805亿美元)
丹斯克银行接受并同意这些决议的条款,由于这些决议,美国和丹麦当局对丹斯克银行的调查现已结束。作为丹斯克银行与司法部达成的认罪协议的一部分,丹斯克银行将被处以三年的缓刑。
根据法庭文件,丹斯克银行就爱沙尼亚分行的客户和反洗钱控制措施对美国银行进行诈骗,以方便居住在爱沙尼亚境外(包括俄罗斯)的高风险客户进入美国金融系统。
在2008 年至 2016 年间,丹麦银行通过其在爱沙尼亚的分行 Danske Bank Estonia 提供银行服务。Danske Bank Estonia 有一条利润丰厚的业务线,为非居民客户提供服务,称为 NRP。Danske Bank Estonia 通过确保他们可以通过 Danske Bank Estonia 转移大量资金而几乎没有监督来吸引 NRP 客户。Danske Bank Estonia 员工与 NRP 客户密谋掩盖其交易的真实性质,包括使用空壳公司。通过美国银行进入美国金融系统对丹斯克银行及其 NRP 客户至关重要,他们依赖美国银行处理美元交易。丹麦银行爱沙尼亚通过美国处理了 1600 亿美元。
关键词:丹斯克银行、反洗钱、美国银行